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制度保障
2020-07-07
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制度保障
——中国法学会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专家座谈会发言摘编
香港国安法是“一国两制”发展的航标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 马怀德
香港国安法的公布实施不仅成功堵住了影响香港国家安全的制度漏洞,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为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可以说,香港国安法是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保障,是“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航标。
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实施是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治本之策。香港回归以来,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特别自去年“修例风波”以来,反中乱港的违法犯罪活动愈演愈烈,严重危害了国家安全,严重破坏了香港安全稳定,损害了香港市民的合法权益。正是由于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长期缺失,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力有不逮。香港结束乱象重返正轨,必须正视问题,找到治本之策。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香港国安法,是适应新的形势和需要,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作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是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治本之策。
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实施是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务实之举。相信该法的颁布实施,必将有效惩治危害香港国家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香港创造更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更好地发展香港经济、改善香港民生,为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实施是保障香港居民安居乐业的得当之法。一段时间以来,香港居民因部分“乱港分子”的持续暴力行为深受其苦,工作秩序被扰乱,生活环境遭破坏。相信该法的制定实施,能够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更好保障香港守法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基本权利自由,有利于香港尽快恢复秩序,实现更好发展,切实保障香港居民的合法权益。应当看到,香港国安法只惩治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分子,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正当权益不仅不会受限制和影响,反而会得到更好的保护。
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实施是“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重要一步。国家安全是任何主权国家都不可忽视的根本利益。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实施,将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切实推动“一国两制”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充分展现“一国两制”的制度优越性。
形成法律实施的制度合力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田飞龙
香港国安法是“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建设的关键一步。香港国安法通过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直接公布实施,有效弥补香港国家安全制度漏洞,精准规制香港特区四种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即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和活动。
香港国安法的出台不仅具有正当性和必要性,而且具有针对性和规范性,有效维护了“一国两制”的整体制度安全,其规范性、精准规制性及其凸显的法治意义在于:
其一,针对香港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和活动进行立法,击中香港危害国家安全的本土势力和外部干预势力的痛处;
其二,通过设置落地执法机构,掌握国安法律执行主导权,并可监督、指导与整合香港执法力量和执法机制,构成国家安全严密法网;
其三,注重与香港本地执行机构、司法制度及人权标准相适应,是中央管治权与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的制度尝试;
其四,以国家立法形式反制对港非法的长臂管辖,可有效打击分离势力,巩固爱国者治港的社会政治基础;
其五,为香港每一个守法市民提供权威的法律武器,可与黑暴势力展开合法的法律与政治斗争;
其六,从根本上阻止香港“颜色革命”的威胁,以法律手段维护“一国两制”制度安全及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长期稳定性,增强全球投资者及守法市民的法治信心,为中国进一步的现代化和国际化奠定坚实的国家安全与公共秩序基石。
总之,香港国安法是国家在属于中央事权范畴的国家安全领域的自主立法和保护性立法,以维护香港国家安全为基本出发点,精准规制在香港出现的四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执行机制,从而形成法律实施的制度合力。这部法律是“一国两制”框架下中央管治权与香港自治权有机结合的典范,是充分体现和对接香港既有人权标准和法治标准的高质量理性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制度进步。在香港国安法的制度保障下,香港必将出现由乱返治的治理转机,“一国两制”也必将根基巩固、行稳致远。
尊重和保护香港居民权利自由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齐延平
香港国安法既是维护香港国家安全的压舱石,也是维护香港居民基本人权的定心丸。香港国安法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也是保护香港居民权利和自由的法。对此,要以我为主、主动发声、正面宣传,从学理上把道理讲清楚、讲明白。
第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保障社会稳定,是香港居民充分享有各项权利和自由的基础。维护和平与安全和保障人权是联合国宪章所确认的基本宗旨,二者并行不悖。从过去几年的实践看,乱港分子毫无顾忌地践踏法治,香港居民权利和自由保障根本无从谈起。特别是“修例风波”以来,暴徒疯狂打砸抢烧,肆意破坏公私财产,胁迫香港市民罢工罢课罢市,甚至出现了一些恐怖主义行径,在这种环境中,香港居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工作权、受教育权等等,都受到严重侵害。香港国安法中体现的“惩治极少数、保护大多数”原则,就是要通过惩治与香港特区有关的危害国家安全等犯罪,保障最广大香港居民的人权。
第二,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立法基本原则贯穿香港国安法始终。香港国安法明确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和国际人权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在内的权利和自由。同时,在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程序性规定中,贯彻了国际通行的一系列人权保障要求,包括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辩护权、一罪不二罚等原则。
第三,香港国安法划定合法与非法的边界是为了更好地保障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人权的享有不是无限制的,这既是国际人权公约的基本原则,也是各国的通行做法。比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表达自由之权利得因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依法予以限制,任何鼓吹战争、民族、种族或宗教仇恨的主张,构成煽动歧视、敌视或强暴者,应以法律加以禁止;集会自由、结社自由之权利等亦可因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宁、公共秩序等原因依法予以限制。相信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会允许自己的国民以危害国家安全为代价去行使上述权利与自由。香港国安法对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等的防范、制止和惩治,将为香港居民权利和自由的充分享有筑牢坚实法律基础。
织牢维护国家安全的严密法网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陈泽宪
香港国安法是一部包含刑事实体、程序以及相关国家机构的法律规范在内的综合性基本法律,其总则中的“罪刑法定原则”和第三章“罪行和处罚”的规定,构成该法的核心实体内容。
香港国安法将罪刑法定原则列入总则,并明文规定“本法施行以后的行为,适用本法定罪处刑”,彰显该法恪守国际社会公认的法治原则。